取消延期規定
1.乘船訂位預約匯款成功後,即保留當日席次,為確保其他乘客的權益,逾時10分鐘搭
乘視同放棄權益!
2.訂購優惠票約定”取票日期為基準日”
3.七日前辦理取消退款,酌收手續費100元。
4.七日內辦理取消退款, 需收取票價10%船公司退票手續費。
5.三日內辦理取消退款, 需收取票價50%船公司退票手續費。
6.當日內辦理取消退款,需收取票價100%船公司退票手續費,放棄權益。
7. 取消訂位作業後本公司將扣除金融機構的匯款手續費後將其餘差額依繳款
方式退還於原購票人。
8.若需延期,請於搭船日七日前通知更改保留,因天氣條件經當地政府管理
單位發佈禁航,方可享延期一次。
9.訂購船票如出發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大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可
選擇延期出發或全額退費,選全額退費者需另支付船公司100元訂票作業金。
10.選擇延期者如取消訂單,需收取票價90%船公司退票手續費
11.以上收費標準以每人計 特殊狀況處理: 出發當日如遇天候惡劣等不可抗力
因素,船公司得因安全理由延遲或取消航班,並另行安排旅客搭乘班次 。
拒載條款
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其搭乘
●身患傳染病者。
●酒醉者或狀似瘋癲者。
●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易生變壞或破損之物品,不潔或易污損他物之物品。 若您有任何問題,請以電話、電子郵件或傳真聯絡我們,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備註
本公司因成本考量,乘船客需達10位即可開船,若未達人數將延期開航,本公司
將會通知預定貴賓,若乘客無法延期本公司將會在7日內退還票價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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